"清源五溪"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码上监督马上办"
小微权力
"监督一点通"
主办单位:中共怀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怀化市监察委员会
9月8日上午,市纪委监委“一季读一书写一文”集中分享活动在迎宾馆会议厅举行()。经过现场打分,胡清芬、苏嗣祥、李红涛、向国栋(并列第三)四名同志以排名前三的成绩获评第二季度“优秀分享者”。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优秀分享者”都有哪些所思所感。
——读《圆圈正义》有感
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 胡清芬
从这本书里,我重温了法的本质。罗翔在书中指出:“法律永远要谦卑的倾听民众的道德诉求。”执法者的业务水平、思维方式对法律的正确运用有重大影响,在工作中既要秉持以法律准绳,也要牢记法的本质,力争不纵不枉。
从这本书里,我重省了理智与感情。克服惶恐的本质在于不管是只遵循应然主义完美的圆圈,还是只遵循实然主义的不完美圆圈,都是有缺陷的,专业是理智的依托,而感情是理智本应散发的温暖之光。
从这本书里,我看到了权力的边界。自然界的法则是强者至上、弱肉强食,而人类社会的法则却需要对权力加以约束,规则必须高于权力,唯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谦卑接受公众监督,方能让权力的运行更为规范。
长路漫漫,所学所思当永不停步。最后以罗翔引用的英国保守主义大师詹姆斯·斯蒂芬的一句话勉励自己以及各位:“你们当刚强壮胆,往最好处努力”。
市纪委监委办公室 苏嗣祥
读完全书让我触动最深的是——我们一直在通过画圈来达到完全标准的圆,有时可能穷尽所有手段也无法画出一个完全标准的圆,面对这样客观存在但是我们又无法真实触摸的东西,我们的态度应该是身暂不能至、但心向往之。
读完全书让我思考最深的是——刑法价值不仅要惩罚犯罪, 还必须有效限制刑罚权, 保障公民基本人权。法律不仅要解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问题,还要倾听民众的声音,感受并尊重民意,才会变得有温度。法律应该倡导人性的良善,约束人性的幽暗。
读完全书让我反思最深的是——一个人的真正成功不是在于你取得多少辉煌, 而是在挫折中要勇敢地爬起来。只有非功利性阅读, 才能让自己坦然接受失败,在低迷的时候依然有勇气前行,越读书越感到自己的无知,越读书越发现自己的渺小。
——读《圆圈正义》有感
市委巡察办 李红涛
第一个感想是珍惜把握纪检监察工作平台,做到人生无悔。罗翔老师认为,要做到在高处看得起别人,在低处看得起自己。纪检监察干部要珍惜和把握好纪检监察工作平台,时刻谨记肩上重担,保持平常心,守住本心、不忘初心。
第二个感想是知行合一,为实现公平正义履行好职责使命。罗翔老师在诠释《圆圈正义》这本书的由来的时候有这样一段描述:“我们人类在现实中,是永远画不出一个完美的圆,我们画不出完美的圆,但不代表圆这个概念不存在,因为他是我们前进的方向。”同样,我们不能因为反腐败工作不能一蹴而就而有所松懈、有所倦怠,而应怀揣公平正义,眼里有光、心中有数、手上有招、脚下有力,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使命。
第三个感想是锤炼敢善担当的本领,做公平正义的践行者。《圆圈正义》收录了罗翔老师的49篇文章,核心是启蒙读者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倡导读者努力追求正义和公平。同样,追求公平正义也是巡察人的初心和使命,必须牢固树立争做标杆的意识,勤学善思、知行合一,严谨细致、勇于担当,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全力维护公平正义。
市纪委监委第六审查调查室 向国栋
一是加深了对罪名内涵的理解。相较于刑法法条对罪名的几十字定义,该书对犯罪构成“四要素”进行了详细解释,并列举了不少典型案例,让我们能更加精准的掌握职务犯罪的新型手段及相关定性,方便我们在实践案例中加深法律理解。
二是加强了对相似行为的罪名区分。该书对常见的相似罪名进行了解读,详细区分了相似罪名的不同之处,如“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还有“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等,能够更加系统性、全面性掌握了这些相似罪名,能够对犯罪行为进行精准定性,并根据罪名补齐所需的证据。
三是提高了办案的信心。该书罗列了丰富的判例,增长了我对各种新型职务犯罪行为的见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管遇到多么疑难多么复杂的案件,我相信自己也能够从容不迫,剥茧抽丝,打开案件的缺口。
四是提醒自己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纪检监察干部务必始终坚定对党忠诚的信念,做到清正廉洁、干净做事,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全心全意履行职责。
来源丨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