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源五溪"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码上监督马上办"
小微权力
"监督一点通"
主办单位:中共怀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怀化市监察委员会
6月9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贺遵庆主持召开市纪委常委会,专题审议《2022年全市纪检监察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方案》),就如何精准使用评查手段、运用评查结果进行集体研讨。这是继8日调度“监督执纪执法质量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后,活动领导小组的再部署,以怀化纪检监察速度亮明对案件瑕疵说“不”的态度。
质量是监督执纪执法的生命线。怀化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启动了“监督执纪执法质量提升年”活动,逐步推开纪法条规大学习、执纪执法大检查、案件质量大评查、工作机制大完善等环节。作为案件质量大评查的“路线图”,《方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按“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拟从6月中旬开始,用1个半月时间,分三个阶段,对2021年市纪委监委机关、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办结的违纪违法及职务犯罪案件,2019年至2021年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办结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体检”,重点锁定职务犯罪“四类案件”、重处分案件、追责问责案,从个性问题中梳理出共性解法,“靶向”提升执纪执法工作水平。
大评查“路线图”
根据《方案》安排,此次评查计划选取61件案件,面广量大。在保证评查力量上,案件审理室将在全市案件审理人才库中抽调业务骨干,与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协作进行。评查以阅卷等方式开展,依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案件审理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紧扣案件事实证据是否清楚确凿、定性处理是否准确恰当、手续程序是否完备合规、管理文书是否规范、处分执行是否到位等环节进行评分,整体掌握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情况,及时查找问题、剖析成因、提出建议。
为防止案件评查“一评了之”,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结果运用,要求在评查工作完成后,及时形成全市纪检监察案件质量评查情况通报,对优质案件承办单位及主办、主审人员予以通报表彰;对问题案件相关单位、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视具体情形予以问责。就存在问题逐案反馈,督促整改,实现精准查缺补漏,不断提高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案件质量评查既是以查促改、以评促改的过程,也是树牢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的过程。”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按标准进行评查、突出问题导向、重视成果运用,迅速召开好全市“监督执纪执法质量提升年”活动推进会暨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部署会,进一步找差补短、强基提质,提升监督执纪执法水平,确保每一件案件经得起纪法、历史和人民的检验。(汤惠芳、黄阳熙)
来源丨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