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源五溪"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码上监督马上办"
小微权力
"监督一点通"
主办单位:中共怀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怀化市监察委员会
2次将贫困(脱贫)户分红款共3.75万元用于村集体开支,虚列工程套取资金……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潭湾镇报木洞村时任村支部书记李某义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这是怀化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域典型案例之一,也是纪检监察机关铁纪护航乡村振兴的一个缩影。
作为昔日湖南脱贫攻坚的主战场,怀化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纪检监察机关瞄准乡村振兴领域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五查五治”,严肃整治政策兑现空转、作风散漫、帮扶不力、基层“微腐败”、工程乱象等问题。
“我们建立了清单推进、定期督导等四项机制,压紧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主管责任,以严密的政治监督保障责任落实、工作落地。”怀化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怀化市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对落实驻村帮扶工作作风不实的13个县直部门“一把手”进行约谈,督促该县驻村办进一步加强驻村工作管理,并完善驻村帮扶工作队考核办法,全面规范了驻村帮扶。
针对少数党员干部存在松口气、歇歇脚的情况和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从6月下旬至年底,怀化市纪委监委牵头,组织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作风问题“百日督查”和项目建设“百日清查”行动。
湖南县域面积最大的沅陵县仅驻村帮扶情况就开展了两轮暗访,召回、撤换家庭存在困难、工作能力不足、作风不实的工作队员125人,确保精锐驻村帮扶。
据了解,今年怀化纪检监察机关共发现并督促职能部门整改问题85个,推动和完善制度15项,坚决清除妨碍政策落实的“绊脚石”。
统计显示,至今年7月底,怀化纪检监察机关在乡村振兴领域共查处问题线索154件,处理299人,追缴资金429.09万元。(米承实)
来源丨新华社客户端湖南频道